关于 2021 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 锦标赛(象棋、国际象棋)预报名的通知
关于 2021 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(象棋、国际象棋)预报名的通知各参赛单位:
2021 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象棋、国际象棋比赛将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。为了做好赛会组织工作,现将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报名时间
(一)预报名时间:2021 年 11 月 10 日-17 日
(二)预报名公示时间:2021 年 11 月 18 日-19 日二、报名方式在预报名时间内,将预报名表(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档)发送至预报名邮箱:974861022@qq.com,联系人: 崔玲玲,联系电话: 18355141366。
三、相关事项
(一)未经预报名的领队、教练、选手、陪同等相关人员不得参与赛事、不得抵达赛区。
(二)有关报到、经费、防疫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。(三)各参赛队领队为本队防疫工作和安全参赛第一责任人,做好参赛途中及赛区本队防疫、安全参赛工作。为落实防疫防控要求,所有参赛人员须遵守赛区所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赛区食宿、赛场将统一管理,与赛事无关人员不要前往赛区。各队领队、教练员对本队队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。
附件:
1、2021 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(象棋、国际象棋)竞赛规程
2、2021 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(象棋、国际象棋)预报名表 2021 年 11 月 8 日附件 12021 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(象棋、国际象棋)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
二、承办单位: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安徽省棋院 安徽省象棋运动协会合肥市体育局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体育总会
三、执行单位:
合肥市全民健身中心
合肥棋院
四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(一)时间:待定
(二)地点:合肥
五、参加单位
各市体育行政部门、省棋校,各中、小学校。
六、竞赛项目
地市部、学校部男子、女子个人、团体赛。七、运动员资格
(一)年龄要求
1、地市部
14 岁组: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。
12 岁组: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。
10 岁组: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。
8 岁组: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。2.学校部
高中组:高中在籍在校学生。
初中组:初中在籍在校学生。小学甲组:小学 4-6 年级在籍在校学生。
小学乙组:小学 1-3 年级在籍在校学生。
(二)资格要求地市部参赛队员以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准,学校部参赛队员以本人学籍为准。
(三)根据教育部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》(教体艺〔2015〕3 号)规定,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,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,获得家长同意学生参加比赛的书面反馈意见。家长的书面反馈意见,由参赛学生报名单位负责保存。
八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单位可报领队 1 名,教练员 2 名,参赛队员 10 人以上可报工作人员 1 名,工作人员可累加。
(二)所有参赛选手只可报名一个部别比赛,不可同时报地市部或学校部参赛。
九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。(二)根据各项目、各组别实际参加人数在补充规定中公布比赛办法。
(三)团体成员1、地市组团体甲组团体:14 岁组、12 岁组各 2 人。乙组团体:10 岁组、8 岁组各 2 人。2、学校部团体高中组团体:由两名运动员组成团体。初中组团体:由两名运动员组成团体。小学组团体:甲、乙组分别录取团体名次,各组均由两名运动员组成团体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个人名次:男、女各项棋分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八人(含八人),减一录取。
(二)团体名次: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前八名,不足八队(含八队),减一录取。团体名次按照各组别中的最好个人成绩计算,名次和少者列前,如相同以获得个人最好名次多者列前。未报满规定团体人数,不得参加该组团体排名。
(三)各项各组别不足三人,取消比赛。
(四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、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棋类学校贡献奖”,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十一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1、报名表为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版各一份,纸质打印版地市部需加盖市体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公章,学校部需加盖学校公章,联系人 : 崔玲玲 ,联系电话 : 18355141366, 电子邮箱:974861022@qq.com。2、报名后人员不得更换,如因特殊情况变更,需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报安徽省棋院批准,公示结束后一律不予变动名单,请各报名单位认真、仔细填写报名表。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,取消下届比赛资格。
(二)报到1、各代表队于 月 日 前报到。2、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户籍证明或户口复印件,学校部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学籍复印件,否则不得参赛。如虚报年龄,经查实后取消本届参赛资格及下届报名资格,并对参赛队处以 500 元罚款。
十二、参赛费用
(一)各队经费自理。
(二)提前报到及延后离会人员不享受大会食宿收费标准。
(三)参赛人员每人交纳参赛服务费 150 元,用于补充场地器材费和裁判员及安保人员费用。
(四)各单位报到时须交纳 500 元赛风赛纪保证金。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。
十三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裁判员由省棋院选派,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。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四、保险参赛选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如未购买,在比赛途中及赛区发生的意外伤害,由参赛者自行负责。建议由参赛单位统一购买参赛选手的赛事期间保险。
十五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。
十六、比赛信息发布网址:http://tyj.hefei.gov.cn/。
十七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安徽省棋院。